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2-
09-
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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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,县级各部门,威远经开区党政办公室:
2022年8月18日经威远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任命:
杨超同志任威远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杨莉同志任威远县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副主任。
免去:
余良同志的威远县水利局副局长、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(兼)职务;
胡宁同志的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刘燕同志的威远县侨务办公室主任(兼)职务;
李红英同志的威远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。